為滿足事業(yè)單位崗位需求,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渠道,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下進行,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我縣第一期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7名(具體計劃詳見附表1)。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開化縣生源(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開化縣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16年8月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可不受戶籍和生源限制。
招聘計劃中部分崗位對招聘范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zhí)行。
3、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人員的對象: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4、開化縣內正式在編在崗的財政適當補助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報考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除外);正式在編在崗的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報考全額補助或適當補助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除外)。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須憑畢業(yè)證書報考。
6、截止到2016年8月2日,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現(xiàn)役軍人、開化縣內在編在崗的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0年8月2日至1998年8月2日期間出生)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5年8月2日至1998年8月2日期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5、“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生產一線、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時間。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6年8月2日。
6、具體學歷、資格條件等須符合招聘崗位或專業(yè)所需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用按單位按崗位考試的辦法進行招聘。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www.qzrcw.com)、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hrlj.cn)、開化新聞網(khnews.zjol.com.cn)等網站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繳費確認。
1、報名形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2日-3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五樓。
4、報名者需攜帶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相關證明、學歷證書及崗位所需其它證明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張。
碩士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資格審查及繳費確認: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及繳費(低保戶憑有效證明免交考試考務費)。資格審查合格并繳費的人員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將在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hrlj.cn)另行發(fā)布。
6、注意事項:
、俑鶕憬∝斦䦶d、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精神,報名時收取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趫罂颊咛峁┑馁Y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郯凑諐徫辉O置政策規(guī)定,應聘相應崗位人員,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④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的將相應核減招聘指標,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不予開考。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賹I(yè)不限類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50分)和《申論》(50分)兩門科目,筆試最終成績=綜合知識成績+申論成績,若筆試最終成績相同,以綜合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谄渌麔徫还P試為《綜合知識》(50分)、《申論》(50分)、《專業(yè)知識》(100分)三門科目,《專業(yè)知識》合格分數為50分;
筆試最終成績=(綜合知識成績+申論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2,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筆試最終成績相同,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的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最終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最終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公示,招聘職位入圍參加體檢人數不足1:1.5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國家人社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并公示,考核參照公務員招考考察標準執(zhí)行。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期間本人放棄的,可依次遞補。
進入考核人員若為在編在職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在公示考核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考核的書面證明,證明提交給招聘單位,并由招聘單位報我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核聘用資格。
(七)聘用。
經考核確定擬聘用對象,公示7日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碩士研究生還應憑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資格或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見習期(試用期)結束并確定續(xù)聘前,應按要求辦理落戶手續(xù),否則直接解聘。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新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后,須在本縣各級事業(yè)單位服務滿5年(被錄用為公務員除外)。
四、其他事項
1、為提高報名效率,報考人員應先自行下載《開化縣2016年第一期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并按表格內容和要求完整、工整填寫,F(xiàn)場報名時,所有材料均須有原件和復印件,將報名所須的材料和復印件用訂書機裝訂在報名表之后。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同交與工作人員審核,待審核完畢后,退還相關證件原件。
報名材料裝訂順序:報名表→(委托書)→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職稱(執(zhí)業(yè))證書和其他所需證明(材料)等。
請考生注意,以上材料的裝訂請根據崗位應聘條件裝訂,如本人報名的,則不必提供委托書;如崗位招聘條件對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沒有要求的,則不必提供職稱(執(zhí)業(yè))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yè)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信息,并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
3、本次開化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將在“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khrlj.cn)上公布,請隨時關注,均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
4、開化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開化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針對開化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開化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無關。
5、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6、報考人員對在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開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0-6019823。
本公告有關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