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青州市政府同意,青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消防文員。
一、招收范圍及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
2、青州市生源或具有青州市常住戶口;
3、男性,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放寬到高中);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記錄的;其他不宜進入消防文員隊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體檢、考核、聘用等步驟實施。由青州市人社局、青州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報名地點:青州市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青州市中百佳樂家超市東鄰,范公亭東路2638號)四樓會議室。
聯(lián)系電話:0536-3853808,3822718
凡符合條件者,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張;現(xiàn)戶口已遷到外地的考生需持遷移前家庭戶口簿;退伍軍人還應攜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點填寫《青州市公安局招聘消防文員報名登記表》。要求內容準確,字跡工整。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身體初檢和資格審查,合格者,現(xiàn)場采集信息。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包括1000米長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四項,四項得分相加即為考生體能測試成績。
體能測試結束后,按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對成績相同者依次按學歷高低、年齡小大確定名次。
(四)體檢、考核
名次確定后,根據(jù)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青州市人社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體檢標準除報考要求的身體條件外,其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考核。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按體測名次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安消防機構統(tǒng)一組織培訓,培訓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正式錄用,不符合條件的予以辭退。
消防文員工資標準按《濰坊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繳納企業(yè)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五項社會保險,配發(fā)制服、裝備等。
四、信息公布
體能測試時間與地點、初錄人員等有關事宜及時向社會公布。
以上意見由青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青州市人社局青州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