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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于都籍外縣(市、區(qū))在編在崗教師回鄉(xiāng)任教,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教師到我縣公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任教。為做好本次選調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于都縣外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經省市統(tǒng)一招聘進入的)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
二、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有事業(yè)心、責任感,作風正派。
(二)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三)學歷和教師資格要求:幼兒園教師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初中教師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高中教師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戶籍要求:選調教師為于都戶籍;選調教師的父母或配偶為于都戶籍;選調教師的父母或配偶在于都工作。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和選調。
1.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紀違法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近三年師德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采取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者;
6.有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者;
7.正在服務期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教師。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選調過程中因隱瞞以上情況,取得聘用資格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三、報名與資格復審
(一)發(fā)布公告:
1.公告方式:在于都縣人民政府網和于都教科體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2.公告時間:2022年7月7日—7月13日。
(二)報名與資格復審時間:
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
(三)報名地點:
于都縣教科體局人事股,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教師登記表》(見附件,簡稱“登記表”)一份,需教師所在工作單位、教育主管部門以及人社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編制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出具有關編制證明原件;
6.學校任職證明(含近三年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情況);
7.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律按順序用A4紙單面打印整理。
四、選調方式:面試
(一)形式:說課
(二)內容:班會課
(三)要求:說課重點考察應試者對所授教材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應試者應根據說課內容講述自己的教學設想,說明這節(jié)課教什么、怎樣教、為什么這樣教等問題,特別要對“為什么這樣教”進行深入闡述。每位應試者在開始說課之前請用粉筆將抽取的說課課題書寫在面試室的黑板上,供評委考查應試者的書寫技能。說課時間控制在8分鐘,分值100分。
(四)面試時間、地點和流程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績統(tǒng)計與公布
考場設7名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成績的平均分即為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試者公布,并讓應試者當場簽字確認。
(六)選調名單公示
按選調名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選調(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選調)。擬選調人員名單在于都政府網公示5天,公示期間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體檢
擬選調錄用人員須參加于都縣教科體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選調錄用。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另行通知。
(八)檔案審查
由于都縣人社局和教科體局共同對擬調入人員的人事檔案予以審查,檔案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九)辦理調入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體檢合格和檔案審查合格的,報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并按人事代理性質列入編制管理。選調回我縣幼兒園任教的教師編制均統(tǒng)一使用幼兒園用人備案數管理。
五、崗位安排
選調人員作以下崗位安排:
(一)招才引才方面
1.特級教師,市級(指地級市,下同)及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市級及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優(yōu)先免試調入,直接安排在縣城學校任教,參照其在原單位所聘任且享受的崗位工資執(zhí)行。
2.縣外省重點高中現(xiàn)任教師,擇優(yōu)選調后直接安排在于都中學或于都二中任教,參照其在原單位所聘任且享受的崗位工資執(zhí)行。
(二)調入崗位安排
1.在學校地域方面實行“縣城到縣城、農村到農村”安置(即調入前在縣城學校的調入后也安排在縣城學校,調入前在農村學校的調入后也安排在農村學校)。
2.選調的中小學教師安排在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安排在公辦幼兒園。
六、紀檢監(jiān)察
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縣教科體局監(jiān)察室將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選調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請監(jiān)督舉報。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97-6335325(縣教科體局監(jiān)察室)0797-6335361(縣教科體局人事股)
七、其他
1.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參加選調考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和資格審查、應試時均應進行“掃碼”和體溫檢測,顯示綠碼和體溫正常(<37.3°c)的人員方可進入。近7天內有低風險區(qū)[中高風險區(qū)所在縣(市、區(qū))的其他地區(qū)]旅居史人員,需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落實3天兩檢,方可參加考試。應考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考試時除外),在核對身份證件時,應摘下口罩配合。排隊等候時,考生需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報名參加選調考試人員均是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必須承擔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隱瞞新冠肺炎接觸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公開選調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密切關注后續(xù)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確定性,請需參加選調考試的人員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個人行程,非必要不到低中高風險地區(qū)。因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未能進入考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本公告解釋權歸于都縣跨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3.咨詢電話:0797—6335361。
附件:《于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教師登記表》
于都縣跨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