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恩施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州級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以下簡稱"保障中心")擬面向全州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選聘范圍為全州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含自收自支人員、工勤人員)工作人員。
二、選聘原則及方式
選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yōu)選聘的方式進行。
三、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5年(計算至2015年12月31日)及以上行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人事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的,以及對交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下午5:30。
(二)報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縣以下人員還須經縣市組織部或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應聘者應攜帶《恩施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兩張1寸登記照到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州政府院內,大院側門處)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F(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選聘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各選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如達不到比例,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研究處理意見以后,報州人社局審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按選聘崗位數(shù)3:1的比例確定。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16年1月6日上午9:00-12:00,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2016年1月12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查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實施。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三名進入面試
1、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將于2016年1月14日以后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發(fā)布。
2、資格復審。面試前,需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與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依次在同一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六、考察和體檢
考察?疾鞂ο蟾鶕(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shù)與選聘崗位數(shù)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考察工作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進行?疾煲獔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炜梢圆扇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檔案、核實身份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政治素質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yè)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
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體檢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若因考察、體檢出現(xiàn)缺額的,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州人社局共同商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試用、辦理相關手續(xù)
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jù)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和人崗相適原則,召開局黨組會集體討論研究,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用期人選,同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州人社局備案,并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將進入試用期人員名單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組織沒有問題的人員上崗試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擬試用人員主動放棄資格的,從該崗位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遞補人選。
咨詢電話: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820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