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交通管理,解決警力不足問題,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xié)管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20名。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熱愛交通管理工作;無被單位開除,無違法犯罪劣跡。
(二)男性, 20-25周歲,身體健康,身高1.70米以上,高中畢業(yè)以上文化,退伍軍人可放寬到初中畢業(yè)。
(三)戶口和居住地都在蕪湖縣。
四、招聘程序
1、報名:2015年10月27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應聘者持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303室報名,報名時交2張1寸免冠照片。
2、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試主要內容為1000米。分值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教育訓練體能測試標準,總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3、筆試:體能測試后進行。筆試主要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筆試總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4、面試:筆試后進行。面試主要內容為說話、讀報、提問等,面試要求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等。面試總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5、體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對前20名同志進行體檢。體檢主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要求。
6、政審:由戶籍地派出所根據(jù)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有無違法行為等進行審查。
7、公示: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對總分前20名同志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兩天。
8、培訓:對擬錄用為交通協(xié)管員的進行為期一周的封閉培訓。培訓主要內容為警容、警姿,公安業(yè)務,公安紀律等。培訓合格的方可錄用。
9、錄用: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從高分到低分替補的原則,簽訂用工合同錄用。
五、工作待遇
首次勞動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發(fā)放基本工資。試用期滿后按交管大隊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發(fā)放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為其辦理“五險”。
聯(lián)系電話:0553-8820028
蕪湖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