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房山區(qū)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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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文件精神,房山區(qū)教育委員會所屬學校面向京籍2018-2020年、非京籍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門及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區(qū)教育委員會所屬26個單位,67個崗位,擬招聘87人。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學習成績優(yōu)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職并有較好的專業(yè)發(fā)展?jié)撡|;熱愛教育事業(yè),并符合崗位要求條件。
(二)年齡條件。博士及以上學歷要求年齡35歲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碩士學歷要求年齡30歲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本科學歷要求年齡25歲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三)學歷及其他條件。(1)北京生源畢業(yè)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不含戶口及檔案留在畢業(yè)學校的非京生源畢業(yè)生);中小學崗位本科學歷要求全日制統(tǒng)招(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統(tǒng)招并取得相應學位且能正常派遣;幼兒園教師需具有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2)非北京生源要求須是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取得相應學位并正常派遣的碩士及以上學歷的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間所修科目成績無補考記錄,上學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本科階段要求全日制統(tǒng)招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進京落戶的引進條件。中小學崗位本科要求全日制統(tǒng)招(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要求統(tǒng)招并取得相應學位且能正常派遣;幼兒園教師需具有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3)在2019年1月1日至公告結束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非京籍留學人員報考要求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進京落戶的引進條件。(4)應聘人員應符合崗位條件中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具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的,可參加報考。報考中小學崗位的,持有高一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申報本學段或者低學段相應學科的崗位。報考幼兒園崗位的,需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可參照人社部發(fā)〔2020〕24號文件執(zhí)行。
三、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4日中午12:00登錄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報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歷、專業(yè)等必須與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隨時查看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審核,如因信息填報不全等情況被退回,可在5月15日15:00前根據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過時視為自愿放棄。審核通過后視為報名成功。已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
后續(xù)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等環(huán)節(jié)工作的時間、地點、形式等相關具體事宜視疫情情況房山區(qū)教委將另行公告。請考生關注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通知公告欄查詢相關信息。未按期打印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筆試
筆試按應聘崗位類別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筆試總成績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列,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根據該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
本次招考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資格復審
具體時間、地點請考生關注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通知公告欄查詢相關信息。
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按以下順序裝訂:
1.房山區(qū)教委2020年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打印);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加蓋學校戶籍部門公章)、本人戶口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應屆生需提交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推薦表,畢業(yè)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完全部課程的成績單;2018-2019年畢業(yè)生需提交畢業(yè)證和派遣證的復印件(均需驗原件,派遣證復印件蓋檔案存檔機構或人才中心章的可視為原件),檔案存放機構的存檔證明;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滿足符合崗位條件的教師資格要求,根據個人具體情況,提供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證件資料:
(1)有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需驗原件)、復印件一份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加蓋存檔機構印章);
(2)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一份。(有效期內教師資格筆試及面試各科考試均合格的視為具有教師資格,僅筆試合格的不視為具有教師資格);
5.提交個人簡歷,證明自己能力的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須提供存檔證明;
7.往屆畢業(yè)生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