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湛江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本次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45名,分別為: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5名;湛江市赤坎區(qū)人民法院3名;湛江市霞山區(qū)人民法院1名;湛江市麻章區(qū)人民法院4名;湛江市坡頭區(qū)人民法院2名;吳川市人民法院5名;雷州市人民法院6名;廉江市人民法院6名;遂溪縣人民法院4名;徐聞縣人民法院5名;湛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4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湛江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體年齡、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要求詳見《湛江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職位表》,年齡計算截至2024年5月29日;
6.具有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7.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
8.與聘用單位構成回避關系的,即報考者與聘用單位干警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9.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4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請登錄“湛江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sydwzk.cn/gdzjzjrmfyzp2024)報名。
(三)填報職位
報考者注冊個人信息后,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報名。
(四)報名資料
報名需上傳的申請材料:
1.身份證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學位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等。
3.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提交的資料系統(tǒng)進行初審。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如有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五)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者須按《湛江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職位表》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核時出具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3.考生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證屬實,取消考試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
四、考試和資格復核
考試包括筆試、速錄測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筆試后,根據(jù)同崗位組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速錄測試和面試對象。用人單位將以線上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復核。入圍考生須在指定的時間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資料照片: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居民戶口簿(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明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上傳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復核通過后進入速錄測試和面試。速錄測試、面試結束后,按照同崗位組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按程序組織進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等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當?shù)貏趧雍贤扑痉ㄝo助人員薪酬標準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報名期間開通政策咨詢、技術服務咨詢熱線電話,詳見報考咨詢電話。報考者對招考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有疑問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
(二)國有單位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三)此次考試成績有效期一年(以總成績公布時間起算),招錄工作結束后,如1年內出現(xiàn)空缺,招錄單位可以結合工作需要,在招錄考試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補錄人員。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五)公告未盡事宜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