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yè)群體黨建工作力量,不斷提高光明區(qū)兩新黨建工作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深圳市光明區(qū)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職位表》(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中共黨員身份(含預備黨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文字基礎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3.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4月4日至4月16日16:00(如有調整將于報名截止前發(fā)布調整公告);
2.報名資料
(1)《黨建組織員報名表》(表內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請掃描在同一頁);
(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yè)生可先交學歷學位電子驗證證明,畢業(yè)后補驗學歷學位證書);
(4)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學信網上電子驗證);
(5)無違法犯罪承諾書掃描件,手印加簽名(附件3);
(6)任職回避承諾書掃描件,手印加簽名(附件4);
(7)黨員身份證明資料(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掃描件)等。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登錄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9d3Xr,請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資料上傳到系統(tǒng)(本系統(tǒng)暫不支持二次上傳或修改功能,請仔細核對后再上傳)。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特殊說明:本次招聘與《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公開招聘一般專干公告(2023年第一批)》的筆試時間為同一天,請各報名人員慎重考慮,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報名)。
咨詢電話:陳小姐,聯系電話0755-88212121;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技術支持:0755-23195993,聯系人:曾先生。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審核通過的,于報名截止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由招考單位視情況決定是否減少招錄人數。
2.本次招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報考人員須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人員。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要求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公告發(fā)布之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4.國(境)外院校畢業(yè)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
5.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6.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能及時接聽電話、接收短信;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以綜合材料寫作為主,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按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3比例的,總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才能確定為體檢人員(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劃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考試總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組成),按招錄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上進行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將體檢報告、報名資料書面件和相關證件原件一并報光明區(qū)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及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結合工作崗位要求進行綜合考察,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資格復審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用人選
經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七、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員,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將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區(qū)委組織部指定單位工作(不服從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職級晉升按照光明區(qū)黨建組織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或公示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如出現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不合格,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資格,或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錄用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qū)委組織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