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規(guī)定和要求,經市政府同意,三亞市軍民共建醫(yī)療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及待遇
本次招聘41人,具體職位和資格詳見附表。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不良記錄;
3、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學歷條件均為國家承認學歷;
6、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學歷;
7、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資格及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yǎng)、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監(jiān)察、紀檢、司法部門調查的;
3、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5、軍隊及醫(yī)療行業(yè)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亞市衛(wèi)生局網站和醫(yī)院網站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時間為20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4日-11月18日。
2、提交材料:
、賵竺(見附件)
②個人簡歷(近期免冠正面標準電子彩照、發(fā)表論文、獲獎證書、任職證明材料等)
、郾救松矸葑C(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④歷次畢業(yè)證、學位證書
、萋毞Q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迣W歷證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⑦計算機等級證書、外語水平證明
、鄬傩姓聵I(yè)單位編制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筆試前查驗原件。以上材料掃描成電子文檔(壓縮文件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專業(yè)為文件名)發(fā)至hn301hr@163.com。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的,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5、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小于3:1,未達到該比例要求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特殊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除外)。每個報名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多報的視為無效。
6、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參加臨床實踐的有關事項將適時在相關網站公告。
7、報名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暢,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考核考試
1、考核招聘崗位
(1)臨床實踐
采取臨床實踐和考核考試的方式進行招聘。具體方法為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到申報應聘科室進行臨床實踐一個月,經考核評定通過后再參加面試答辯。
應聘人員臨床實踐期間住宿由醫(yī)院安排。
(2)面試
以評審會問答形式進行面試,主要針對應聘者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水平、業(yè)務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學術成果、事業(yè)心、責任感、團體協(xié)作和奉獻精神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若報考人數不形成競爭的崗位,需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2、考試招聘崗位
(1)筆試
筆試按專業(yè)進行分類,醫(yī)療系列人員考試內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行政管理人員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分值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
根據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1︰3面試比例的崗位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可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未達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3)總成績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如面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與考察
依上述排列,從高到低,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和考察。
1、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可根據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時間以公告為準,地點另定。體檢費自理。
3、考察由醫(yī)院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應聘人員經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該職位按規(guī)定遞補。
(五)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后,如無異議,由市人社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招聘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三亞市軍民共建醫(yī)療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98-37330158)。
(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計入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2016年三亞市軍民共建醫(yī)療服務中心(解放軍總醫(yī)院海南分院)公開招聘崗位表.rar
三亞市軍民共建醫(yī)療服務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