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突發(fā)事件預警信息發(fā)布中心(中山市氣象影視宣傳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氣象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及學位,且應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至2016年10月17日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中山市西區(qū)升華路6號氣象局5樓503室。
4.交通路線:乘坐024路公交車“中山氣象局站”可到達。
5.聯系電話:0760-88616830,聯系人:曹文博。
6.投訴電話:中山市氣象局紀檢組,0760-88616982。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6.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3)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背面寫上名字)。
7.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部分氣象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4.由中山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1.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氣象局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附件:1.中山市氣象局2016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doc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中山市氣象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