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4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9 月18日)。35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中山市東區(qū)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E區(qū)07室。乘車路線:B10、035、091、003、36、024、030、208路“博覽中心”站或“博覽中心南門(遠洋城)站”。
4、聯(lián)系電話:0760-89817360,聯(lián)系人:吳珍玉、胡小娟。
5、投訴電話:中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綜合科0760-89817006。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現(xiàn)場填表報名。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
5、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報考人員需提交:①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需插入電子版照片);②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③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的)或勞動合同等原件和復印件;④提供編制采購文件及主持開標項目清單;⑤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背面寫上姓名)和彩照的電子版(于2016年9月20日下午5:30前發(fā)送zsjiaoyizhongxin@sina.com電子郵箱)。
6、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7、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24 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地點為準。
現(xiàn)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6年9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到原報名點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 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身份證和本人身份證領取。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 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shù)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shù)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4、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然后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lián)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解釋。
中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16年8月31日
2016年中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