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改進禁毒工作,有效應對當前日益嚴峻復雜的毒情形勢,切實提高全市禁毒工作管控水平,維護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wěn)定,根據(jù)市政府批復,現(xiàn)就酒泉市禁毒辦、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shù)量及身份
酒泉市禁毒辦、市公安局委托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擬招聘文職人員20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6名)。文職人員主要從事禁毒辦事務性工作,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從事禁毒執(zhí)法或涉及絕密級事項工作。
二、應聘人員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既往違法犯罪經(jīng)歷;
3、熱愛并自愿從事禁毒工作;
4、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公安、計算機、中文(文秘)專業(yè)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5、年齡在18周歲(1998年3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單眼裸眼視力4.8以上;
7、符合政審條件。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審辦法執(zhí)行。
8.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考聘用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委托酒泉人才交流中心經(jīng)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錄用(男女分別錄用)。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提交相關報名資料(身份證、畢業(yè)證、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5張)。
報名地點:市人社大廈人才中心一樓大廳(新城區(qū)富康路26號,肅州區(qū)人民法院南門對面)。
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費每人150元。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實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三)筆試(占總成績的70%)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tǒng)一組織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時事政治、公安部“五條禁令”、“三項紀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警紀警規(guī)。筆試時間待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試(占總成績的30%)
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
面試內容為:1.自我介紹;2.隨機抽考;3.特長展示;4.其他。
(五)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3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在指定醫(yī)院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可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市公安局會同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發(fā)布招考公告的工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上崗后食宿自理。
四、聘用
合格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1000元,試用期滿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參照酒泉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工勤人員確定工資標準,列入市級財政保障。
報名地點:市人社大廈人才中心一樓大廳(新城區(qū)富康路26號,肅州區(qū)人民法院南門對面)。
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費每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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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937-2669797
酒泉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酒泉市公安局
酒泉市人才交流開發(fā)服務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