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市社會治安管控和維穩(wěn)工作,進一步充實公安特警隊伍力量,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文職人員20名,F(xiàn)將有關公開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數(shù)量
擬公開招錄文職人員20名(均為男性),主要從事公安特警工作。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犯罪等不良記錄;
2.大專以上學歷(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復退軍人有專業(yè)技術特長者學歷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
4.身體健康、體態(tài)適中、五官端正、無明顯生理缺陷,無紋身,身高1.73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在4.8以上,色覺正常;
5.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6.軍事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的退伍軍人、特殊人才(指具有排爆、武術、散手、偵察、警犬、攀巖、反扒等專長并能提供依據(jù))及邊、消、警、武警部隊退役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三、報考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經(jīng)報名、政審、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錄用。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提交相關報名資料(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5張)。報名地點:酒泉日報社五樓(北)。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上午8:30分至2014年8月22日18:00。報名費每人150元。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實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三)筆試 (占總成績的20%)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tǒng)一組織進行筆試,筆試內(nèi)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nèi)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時事政治、公安部“五條禁令”、“三項紀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警紀警規(guī)。筆試時間待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束后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占總成績的60%)
體能測試項目、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1000米跑、4X10往返跑、立定跳遠)。成績換算與各項測試指標所用時間長短、跳遠距離來確定。成績按百分制量化。
(五)面試 (占總成績的20%)
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筆試、體能測試兩項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內(nèi)容為: 1.自我介紹; 2.隨機抽考; 3.特長展示; 4.其他。
(六)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筆試成績占20%+體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2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在指定醫(yī)院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可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市公安局會同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發(fā)布公告的工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四、聘用
錄用后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發(fā)基本工資。試用合格被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及相關待遇比照酒泉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工勤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
咨詢電話:18793799961 1891937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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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 泉 市 公 安 局
2014年8月8日
酒泉市公安局選調(diào)特警隊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