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巫溪府辦發(fā)〔2012〕155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重慶警備區(qū)關于認真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發(fā)〔2014〕6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巫溪籍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軍人中擇優(yōu)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剩扇」_考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條件的巫溪籍退役轉業(yè)士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能勝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工作;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聯(lián)系電話:023-51527870
(二)報名要求:考生報名時持本人《退伍證》(或退伍軍人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相關部門鮮章)、畢業(yè)證、身份證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填寫《報名登記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記照片3張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結束后,縣人武部、縣人力社保局、縣民政局共同組織資格復審。
(三)領取《準考證》?忌鷳{身份證于2015年12月10日14:00-17:30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方法及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教室,自帶所需文具。
4、筆試不設開考比例限制。
5、筆試成績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和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門前張榜公布。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出現空缺時,按進入面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及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民政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察、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出現空缺時,按進入面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公示。擬聘人員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報考崗位、畢業(yè)院校、是否取得資格證書等。
十、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應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在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民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