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納優(yōu)秀人才充實衡陽縣事業(yè)單位,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相關規(guī)定,我縣決定在編制限額內公開招聘5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計劃、條件及分配方式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人數為5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陽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表》。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術資格條件;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本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分配方式。
1、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會計和網管崗位,考生錄取后,對現在在有招聘計劃的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做臨時工的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到該單位的相應崗位(若臨時工人數超過該單位招聘計劃數時,則超過的人員跟其他考生一起參加選崗),其余考生按公布的崗位,依據個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剩余崗位。
2、其他單位?忌浫『,直接聘用到所報考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電視臺、衡陽縣紅網手機報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報名地點:衡陽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4、報名要求:
1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報考條件報考相應崗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各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招聘職數的3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或調整計劃開考。
2考生須填寫《衡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提供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學籍和擬畢業(yè)證明,但資格審查時必須交驗畢業(yè)證原件;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忌鷪竺c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職位條件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名費200元。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包括《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兩科,滿分各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5 年5月31日上午9∶00 -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審查
縣招聘辦按報名條件和要求對考生進行全面的資格審查,資審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五)面試
1、面試人選:資審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成績合成
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申論成績×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60%+面試成績×4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將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七)體檢
按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有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八)考核
體檢結束后,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體檢合格的對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有不合格者,則從相應崗位報考人員中根據個人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九)公示與聘用
1、公示?h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衡陽縣紀委0734-6650039,衡陽縣委組織部0734-6827068,衡陽縣人社局0734-6807935)。
擬聘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編制工資和聘用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1年。對不愿到所聘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015年衡陽市衡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表.rar
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