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第二批次)
為充實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促進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我縣擬對部分事業(yè)單位開展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第二批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貴定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編委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貴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貴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第二批次)》(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貴定戶籍考生報考部分鄉(xiāng)鎮(zhèn)緊缺專業(yè)職位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含職校)。
2、省外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4屆畢業(yè)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定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定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tǒng)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5、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指貴定戶籍(或貴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4年9月30日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2、截止2014年9月30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8、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1、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通過貴定縣人民政府網(www.guiding.gov.cn)等相關媒體面向社會進行七個工作日的信息發(fā)布。
2、報名、資格初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詳見《貴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第二批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的同志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實行“誰審查,誰負責”的責任制,資格審查在縣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審查內容包括:考生資格條件、學歷條件、是否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及其他條件。審查結果由報名工作人員簽名認可。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報名信息表》,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考人員凡出現(xiàn)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招聘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須達到1:3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
但對于確屬急需緊缺專業(y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是否減少、取消招聘計劃數或調整招聘開考比例。
3、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9日(9:00-16:00中午不休)
報名地點:貴定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力資源股;
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面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筆試兩項。按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
(一)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擬聘崗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詳見面試準考證。
(二)筆試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只考一科,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150分。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計算。
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職位類別簡章規(guī)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醫(y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ǹ忌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疾旃ぷ黜毥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疾旃ぷ鹘邮芗o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杖甭毼徊挥柽f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相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杖甭毼徊挥柽f補。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須在所聘職位服務5年以上);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該病影響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貴定縣人民政府網(www.guiding.gov.cn)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貴定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三、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貴定縣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5233021(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5220484(縣監(jiān)察局監(jiān)察室)
附件:
1、《貴定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第二批次)》.rar
2、《貴定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