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安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針對全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求現狀,2014年全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6名,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招聘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歷年畢業(yè)生(以2014年7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4.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可報考安吉縣財政項目預算審核中心的工程造價崗位。安吉縣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崗位、宣教講解崗位,安吉縣國家項目審計中心工程審計崗位戶籍不限。
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前(2014年7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2014年7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截止到2014年7月12日。
因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7月12日至1996年7月12日期間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專業(yè)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碩士研究生可根據所學專業(yè)方向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14年7月12日前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或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8∶30—16∶00;
報名地點:安吉縣實驗初中教育集團蕪園校區(qū)(遞鋪鎮(zhèn)蕪園東路8號)
報名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1.《2014年安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后提交);
2.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
3.與招聘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崗位要求的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和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5.已是安吉縣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報考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fā)現報名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偽造報名材料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現場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須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本次招聘按崗位要求進行,每人限報1個崗位,如報多個崗位則取消報名資格。每個崗位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按1∶3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人員可在7月14日上午10∶00到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中心465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領取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的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領取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縣城生態(tài)廣場西側科技樓1樓)。
逾期未領取者,視作放棄應聘資格,并不再退還相關報名費用。
三、筆試科目及時間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時間:2014年8月2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可在2014年8月中旬通過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anji.gov.cn)查詢
四、面試
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2014年8月23日
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包含3個題目,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荚嚳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被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若應聘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放棄或被取消入圍、擬聘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二)聘用。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須將戶口轉成非農;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在本縣服務期一般不少于5年。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下屬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期一般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anji.gov.cn)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筆試成績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該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關注。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日內向安吉縣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聯系電話:0572-5123465。
(三)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yè)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五)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1:2014年安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附件2:2014年安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