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鄭州鄭東新區(qū)面向社會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280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6日9:00—18日17:00
筆試時間:2019年7月26日
為加快鄭東新區(qū)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鄭州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鄭政〔2017〕36號)文件精神,經組織調研,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280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招聘,接受社會各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二、招聘崗位280名(具體名額加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在職優(yōu)秀教師的空崗名額)
在職教師15名,定向在職教師54名,畢業(yè)生85名,定向畢業(yè)生126名。
備注:定向在職教師和定向畢業(yè)生指“定向分配至白沙鎮(zhèn)、豫興路辦事處、楊橋辦事處、圃田鄉(xiāng)公辦幼兒園”。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在職教師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具備國家承認中專及以上學歷、小教二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三級教師)及以上幼兒教育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資格證書。
(三)畢業(yè)生應為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yè)畢業(yè)生,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前教育專業(yè),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資格證書。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國家、河南省和鄭州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與要求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鄭東新區(qū)管委會網站、鄭東新區(qū)智慧教育云服務平臺等媒體發(fā)布。招聘過程中的相關補充公告及通知僅在鄭東新區(qū)智慧教育云服務平臺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6日9:00—18日17:00
考生登錄鄭州市人事考試網,由網上報名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后上傳照片。上傳照片要符合系統(tǒng)規(guī)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時使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個人信息進行報考,凡弄虛作假者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7月16日9:00—19日17:00
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1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對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重新上傳照片。若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重新按要求填報,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3.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7月16日9:00—20日17:00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之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原報名網站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7月24日9:00—25日17:00
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成功后,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按照系統(tǒng)提示打印準考證(A4紙格式)。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5.報考注意事項
擬招聘崗位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5的,經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9年7月2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忌直救藴士甲C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兩證不齊的不允許進入考場。
2.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測試。
3.筆試結束需妥善保管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及面試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四)加分條件審核。
時間: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鄭東新區(qū)外國語學校行政樓四樓
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河南省高校畢業(yè)生政府購崗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現(xiàn)已退出兵役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
上述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擬面試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核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的人員,擬面試人員因個人原因逾期未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擬面試人員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現(xiàn)場資格審核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3張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筆試準考證、第一學歷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和學歷認證報告及其它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擬面試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同一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從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六)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模擬上課與答辯(模擬上課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答辯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分組面試時,采取二次平均法對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后計算面試成績。
3.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七)體檢、考察、公示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
2.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進行遞補。
3.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東新區(qū)管委會網站、鄭東新區(qū)智慧教育云服務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其他
(一)報考人員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與招聘過程有關的公告、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的,視為棄權。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產生的后果由個人承擔;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lián)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需同時取得相應的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受聘人員需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受聘在職教師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guī)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開具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鄭東新區(qū)管委會核驗后辦理人事手續(xù)。在鄭東新區(qū)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七)受聘人員未按鄭東新區(qū)管委會規(guī)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人事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鄭東新區(qū)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鄭東新區(qū)對本公告具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371-68080087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