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教師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初中語文(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事業(yè),愛崗敬業(yè),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開拓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3.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yè);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
4.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8月18日17點截止,逾期將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①網(wǎng)絡報名,指定報名材料接收郵箱37218537@qq.com,提交的報名材料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注明報名初中語文+姓名)
3.提交報名材料:①教師資格證;②個人簡歷;③本人身份證(正反照片);④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照片);⑤其他相關材料。請報名者認真查看本人所報選崗位需提交的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不齊全、有缺漏者不接受報名。報名者須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實填寫。如報名者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條件要求的,取消報名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考試方式
報名材料初選后,開展考試。考試采用結(jié)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電話或短信通知)。
五、體檢、政審
考試完畢,根據(jù)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政審對象。經(jīng)體檢、政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按勞務派遣相關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入職手續(xù)。薪資待遇按上城區(qū)政府編外用工標準執(zhí)行。
六、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政審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遞補。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工作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皮市巷158號
聯(lián)系人:彭瓊霞
聯(lián)系方式:134567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