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面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督查辦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
二、資格條件
(一)熱愛工作,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辦公軟件,中共黨員及有文秘或機關辦公室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如實填寫《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2023年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將《報名表》及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郵箱:fcgdc2008@163.com。
(三)面試時間及所需材料
資格審查通過后,將通過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未入圍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試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等報名相關材料原件現(xiàn)場核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經面試通過者,通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屬于編制外招聘,經資格審查、面談、體檢合格后,對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合同制管理,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一)聘用人員工資待遇:面議。
(二)聘用期間,差旅補助、工會福利等與在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年底開展崗位考核并有相應考核獎勵。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秘書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770—2831898。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辦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