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慶陽市人社局《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fā)〔2021〕7號)有關規(guī)定,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決定從市、縣(區(qū))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九級職員3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慶陽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慶陽市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依法登記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和年齡等條件(具體見《2022年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3.近三年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備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guī)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尚在試用期的工作人員;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資格復審、人選確定、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工作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負責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見附件)。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市委市政府機關集中辦公區(qū)1號樓416室。
2.報名材料
(1)《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自行下載)一式兩份,按要求加注所在單位、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意見。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吋免冠紅色背景照片6張。
(3)黨員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市級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或聘任文件復印件(加蓋主管部門或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公章)1份。
(5)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加蓋主管部門或縣級組織部門公章)1份。
(6)同級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情況證明。
(7)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資格審查
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及時通知本人。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
本次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專業(yè)能力素質、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慶陽市紀檢監(jiān)察網和《隴東報》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并通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人際交往等方面的能力,總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現場統(tǒng)計并公布面試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測試成績,并在慶陽市紀檢監(jiān)察網站公布。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市紀委監(jiān)委組成考察組,通過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聽取意見和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疾旖Y束后,按測試成績占60%,考察評分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疾旌唾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經市紀委監(jiān)委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體檢
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與調動
1.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分別在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反映,經查實且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紀檢監(jiān)察干部監(jiān)督室全程監(jiān)督;
2.未盡事宜按照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慶陽市人社局《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fā)〔2021〕7號)的規(guī)定,由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咨詢電話:0934--8237190
中共慶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慶陽市監(jiān)察委員會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