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市編委同意,市紀委、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政協(xié)辦公室和市直機關工委擬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人數(shù)
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5名(其中市紀委機關3名、市委巡察辦2名),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市政協(xié)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市直機關工委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具體信息詳見《2017年巴彥淖爾市部分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公開選調條件
1. 巴彥淖爾市本級或各旗縣區(qū)(含巴彥淖爾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包括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不良違法、違紀、違規(guī)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第一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7.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崗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其他不適宜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相關信息同時在巴彥淖爾黨建網(wǎng)、巴彥淖爾黨建微信公眾平臺公布。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報考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注:報考人員只能憑上述三類證件參加考試,其他證件無效)。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報考崗位及相關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寬120像素)。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時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報考人員均須打印《報名表》,并在單位意見欄內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資格復審時攜帶)。
6.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報報名相關信息,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9:00
至11月18日17:00。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個工作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內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選調的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申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
(五)本次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5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筆試成績按照選調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二)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或護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等相關網(wǎng)站。
(四)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jīng)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另行通知。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五)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崗位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面試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和考官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選調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對于進入考察程序的選調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能情況、工作實績。
八、公示
1.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等相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進入選調程序;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3.公開選調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擬選調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并保留原工資待遇?疾炱跐M合格的,按擬選調人員占編性質和選調機關、單位空編數(shù)額、性質,依據(jù)相關政策規(guī)定分別辦理選調手續(xù)。
4.在各崗位公示期、選調人員考察期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和崗位考察。
九、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選調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巴彥淖爾黨建網(wǎng)上發(fā)布。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8—8527514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478—8772115 0478—12380
附:《2017年巴彥淖爾市部分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員會組織部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巴彥淖爾市紀委、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巴彥淖爾市紀委、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市直單位公開選調一批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根據(jù)《關于巴彥淖爾市紀委、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就選調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8名,其中:市紀委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2名、市委巡察辦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6名。
二、選調范圍
巴彥淖爾市直系統(tǒng)(不含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調條件和資格
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學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5.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報考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注:報考人員只能憑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其他證件無效,請廣大應聘人員注意,如有丟失及時補辦)。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為高160像素,寬120像素)。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進行資格初審,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所有信息都不能修改,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注:一式兩份,所有報考人員都必須下載),在所在單位意見一欄內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留存用于資格復審。
6.報考人員須對網(wǎng)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7.請報考人員選擇好崗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xiàn)網(wǎng)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五、資格初審
1.報名人員資格初審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17:00。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1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將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2.報考人員應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選調人數(shù)或取消開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wǎng)站及相關網(wǎng)站上公布。
4.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另行發(fā)布公告,請及時關注。
5.本次公開選調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六、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長15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于報名結束后另行發(fā)布公告,且在準考證上標明,請及時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
3.報考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照考生卷面實際成績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加權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上公布,請及時查詢。
七、資格復審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選調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于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上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4.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須包括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八、面試
1.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2.參加面試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
九、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選調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3.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上公布,請及時查詢。
十、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面試后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
3.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由市紀委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人事檔案進行組織考察。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十一、公示與選調試用期
1.市紀委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報名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選調;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進入選調試用期。
3.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免去其職務。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十二、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始末,在公開選調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2.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3.公開選調中如有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4.本次公開選調相關事宜由巴彥淖爾市紀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8-8655406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8-852751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8-12388
巴彥淖爾市紀委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巴彥淖爾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人員公告
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及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報考計劃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名(錄用后按照“連編帶人”劃轉的方式列編),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人員條件
(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條件及范圍
1.巴彥淖爾市直行政機關或參公事業(yè)單位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不包括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
3.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不良違法、違紀、違規(guī)記錄;身體健康,無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疾病史。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條件
1.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巴彥淖爾市戶籍。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日前。
4.不具有巴彥淖爾市常住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高考入學前為巴彥淖爾市戶籍的畢業(yè)生。
(2)在巴彥淖爾市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
(3)大學生退役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nóng)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相關信息同時在巴彥淖爾市政府網(wǎng)、“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微信公眾平臺及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布,請報考人員予以關注。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報考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按報考類型、崗位及相關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寬120像素)。須如實完整填寫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限200字以內)、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限200字以內)。如未按要求填寫,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報考公開選調崗位的人員須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留存用于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均須打印報名表,在資格復審時攜帶)。
6.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信息,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選調或聘用資格。
7.請報考人員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xiàn)網(wǎng)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8日17:00。
2.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3.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崗位計劃表》中涉及有關資格條件等問題,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崗位計劃表》)。
(三)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選調的報名人數(shù)與報考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3∶1;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報考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4∶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研究批準后,可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公布。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
(五)本次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5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如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http://www.bynerc.com)。
(三)報考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計算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照報考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五)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另行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jīng)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戶口在區(qū)外的巴彥淖爾市生源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注銷頁或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在巴彥淖爾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公益性崗位人員報考政府購買崗位的,須提供服務項目或公益性崗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個人錯填民族等重要信息、所填報的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對于降低比例進行面試的崗位以及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報考計劃數(shù)的崗位,該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聘用資格。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1.對進入考察程序的選調人員,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政治業(yè)務素質、人事檔案等。
2.對進入考察程序的政府購買崗位人員,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1.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和擬聘人員。擬選調和擬聘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聘用的,進入選調、聘用程序;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聘用資格。
3.公開選調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保留原工資待遇?疾炱诓缓细竦,不予選調,回原單位工作。考察期滿合格的,依據(jù)相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選調手續(xù)。
4.政府購買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和聘用的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選調或聘用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公布(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
附:巴彥淖爾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人員崗位計劃表。
政策咨詢電話:8527333
報名技術人員電話:8527514
舉報監(jiān)督電話:8527208
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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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2017市社保局招聘崗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