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寧波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寧波市國土資源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寧波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成立于2015年10月23日,為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行政副局級,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目前中心內設7個職能處(室):辦公室、受理發(fā)證處、權籍調查處、審核繕證處、檔案管理處、信息數據處、地價監(jiān)測處。主要職責為,受市國土資源局委托,具體承辦市本級(海曙、江東、江北、高新區(qū))范圍內國有土地、房屋類不動產登記的受理、調查、審核、登簿、發(fā)證、檔案管理信息公開查詢等相關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yè) 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會計 |
專技 |
1 |
負責中心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 |
1.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寧波市 |
1、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和會計初級及以上職稱; 2、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 |
備注:學歷、從業(yè)資格、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報考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1月4日(上午9時-11時,下午2時-17時;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寧波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寧波市江東區(qū)東部新城和濟街9號,電話:87956416,聯(lián)系人:張麗雅。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網站或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交費憑據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向審核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報考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招聘。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http://www.nblr.gov.cn/)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1日前至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上午9時至11時,具體地點和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邏輯分析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舉止儀表和專業(yè)素養(yǎng)等。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總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忌稍诿嬖嚭3個工作日后登陸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網站查看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間農業(yè)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956416,聯(lián)系人:張麗雅
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7956087。
附件:報名表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