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學院是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占地面積千余畝,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因工作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人才。
一、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或技能;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要求及人數(shù)
序號 |
招聘崗位 |
專業(yè)/方向 |
要求 |
招聘人數(shù) | |||
學歷 |
職稱 |
年齡 |
其他 | ||||
1 |
專業(yè)教師 |
民商法 |
博士 |
教授 |
50周歲以下 |
在國內法學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學歷者優(yōu)先。 |
1 |
2 |
專業(yè)教師 |
訴訟法 |
博士 |
教授 |
50周歲以下 |
在國內法學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學歷者優(yōu)先。 |
1 |
3 |
專業(yè)教師 |
法學、經濟學或社會學復合專業(yè) |
博士 |
|
35周歲以下 |
|
1 |
4 |
專業(yè)教師 |
國際經濟法 |
博士 |
教授 |
45周歲以下 |
海外經歷優(yōu)先 |
1 |
5 |
專業(yè)教師 |
監(jiān)獄學 |
博士 |
教授 |
50周歲以下 |
在國內具有影響力 |
1 |
6 |
專業(yè)教師 |
刑事偵查學 |
博士 |
副教授及以上優(yōu)先 |
50周歲以下 |
副教授職稱可碩士學歷 |
1 |
7 |
專業(yè)教師 |
審計學 |
博士 |
副教授及以上 |
45周歲以下 |
科研能力強、數(shù)理基礎扎實、有實務經驗優(yōu)先 |
1 |
8 |
專業(yè)教師 |
審計學 |
博士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科研能力強、數(shù)理基礎扎實、有實務經驗優(yōu)先,特別優(yōu)秀者學歷可放寬至碩士 |
1 |
9 |
專業(yè)教師 |
金融工程 |
博士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科研能力強、數(shù)理基礎扎實、有實務經驗優(yōu)先 |
1 |
10 |
專業(yè)教師 |
廣播電視學 |
碩士 |
|
30-40周歲 |
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有3年以上攝影攝像工作經驗,并在應聘時提交相關作品 |
1 |
11 |
專業(yè)教師 |
俄語 |
博士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品行良好,專業(yè)能力強,有工作經歷優(yōu)先。 |
1 |
12 |
專業(yè)教師 |
思想政治教育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
博士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網絡思政或網絡安全意識或意識形態(tài)安全研究方向,有出國經歷,本科或碩士為法律專業(yè)的應屆生優(yōu)先。 |
1 |
13 |
教輔人員 |
財務會計 |
本科及以上 |
|
40周歲以下 |
中共黨員,有行業(yè)從業(yè)資格證書,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
1 |
14 |
教輔人員 |
學報編輯 |
碩士及以上 |
|
35周歲以下 |
法學專業(yè),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行政工作能力。 |
1 |
備注: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22日。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請登錄上海政法學院網上招聘系統(tǒng)(網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0月22日。
2、書面材料
網上報名完成后,請下載附件并填寫“《上海政法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并隨同其他材料(含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獲獎、科研成果的復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 7989 號 人事處 景老師收;郵編:201701。(為了保證您的郵件順利到達,請采用順豐快遞或郵政EMS)
(二)考核
1、資格審查。學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專業(yè)、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yōu)進行筆試面試。
2、筆試面試。教師崗位采取二級學院面試、學校審核的方式,教輔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察;筆試內容主要為相關崗位的基本理論和專業(yè)知識,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崗位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試講、提問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綜合筆試面試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3、體檢。擬聘人員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證明。
4、政審。學校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到崗位后,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景老師 電 話:021-39225121
附件:《上海政法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上海政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