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治理貨運車輛超載超限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障公路完好、暢通。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蕪湖縣招聘聯(lián)合治超臨聘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計劃招聘臨聘人員15名。
二、招聘范圍
退伍軍人。
三、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聽從指揮,服從安排,組織紀律性較強。
2、愛崗敬業(yè),任勞任怨,熱愛道路交通運輸工作。
3、身體健康,中共黨員、在部隊立功受獎、退伍前兵種為武警的優(yōu)先聘用。
4、年齡在30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2016年4月25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應聘者持身份證、退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蕪湖縣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治超辦)報名,地點:縣行政三號樓,聯(lián)系電話:8791256,聯(lián)系人:徐沁。報名時交4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2、考試時間。4月29日,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為上午9:00—11:00,主要內容為公路、交通運輸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總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面試時間為下午2:30—5:30,面試主要內容為自我介紹、讀報、提問等,面試要求體形端正、表達清晰等,總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3、體檢。匯總筆試、面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主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要求。
4、政審。體檢合格的,由戶籍所在派出所提供有無違法行為等審查材料。
5、公示。對擬臨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兩天。
6、培訓。對擬臨聘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封閉培訓,培訓合格的方可聘用。
7、聘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替補的原則,簽訂臨時聘用合同。
五、其他
1、臨時聘用人員聘期為兩年,聘任到期后,臨聘人員與縣治超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合同的簽訂由縣治超辦按照一年一簽原則與臨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臨聘人員工資結構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其中基本工資2200元/月,按月打卡發(fā)放;績效工資200元/月,根據(jù)考核情況進行發(fā)放。臨聘人員聘用期間由縣治超辦辦理“五險”。
4、臨聘人員要服從縣治超辦統(tǒng)一安排和管理,對不服從安排、違反勞動紀律、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縣治超辦可隨時解除。
蕪湖縣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