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6-03-25
為滿足我市國土資源管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國土資源系統(tǒng)人才隊伍現狀和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現面向社會、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及2016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7名。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25日至1998年3月25日期間出生,具體職位年齡要求計算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
(三)社會在職人員限于截至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yè)生)的人員,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應符合進京條件;
(四)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職位及條件
職位名稱及報考條件詳見附件《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7日17:00。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通過公招網(www.gongzhao.net)進行統(tǒng)一報名。
3.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報名結束后,在公招網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發(fā)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登錄公招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安排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按百分制計分。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數和筆試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原則上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
2.資格復審
按照各職位計劃聘用人員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順延。考生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在校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北京生源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在公招網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公招網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對體檢合格的,進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全部職位均不進行調劑。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該職位計劃面試人選數的,取消該職位(該職位招聘人數為1名),或者相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該職位招聘人數為多名)。
(四)經資格復審后,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如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的考生平均分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均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的考生平均分,則該職位取消聘用。
附件: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3月25日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