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通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的程序和要求,經(jīng)通許縣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1名。 現(xiàn)制訂如下簡章:
一、 招聘單位和名額
通許縣招聘中學教師21名,其中通許縣中等職業(yè)學校4名、通許縣第一高級中學11名、通許縣實驗中學6人。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數(shù)控專業(yè)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
參加通許縣“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參加通許縣“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已享受安置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除外)。
三、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與所報專業(yè)必須一致,數(shù)控專業(yè)教師具有相近的教師資格證書;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報名地點:通許縣人社局二樓。
(三)報名辦法:
1、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
2、參加通許縣“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和通許縣“三支一扶”計劃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相應的證明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村干部證明材料應由縣委組織部門蓋章)到報名地點報名;
3、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名時應提交《2015年通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5、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60元考務費。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者須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
7、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五)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應達到3:1以上,達不到3:1的,根據(jù)招聘專業(yè)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六)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作不良記錄登記,3年內不準報名參加通許縣所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
(七)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2015年8月12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8點30分前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通許縣人社局、通許縣教體局門口東側公布。
(二)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現(xiàn)有人員面試。如果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面試采取“模擬課堂教學”及現(xiàn)場提問的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崗位對應的現(xiàn)行教科書內容,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4、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教態(tài)、語言表達能力、板書、組織教學、教學藝術、教學效果及求職動機、綜合分析、應變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1、總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
2、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優(yōu)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3、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大學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學生筆試成績加10分。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原國人部發(fā)[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
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用人單位及主管局委提出遞補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jù)總成績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通許縣人社局、通許縣教體局門口東側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項
(一)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考察擬聘用人員名單,凡各個環(huán)節(jié)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本方案由通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聘咨詢電話:0371-24933339 0371-24979536
招聘網(wǎng)站:通許縣門戶網(wǎng)(網(wǎng)址:www.chtongxu.gov.cn)
通許縣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txxjyj.com)
通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