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區(qū)編外用工人員科學化、規(guī)范化管理,提高公安機關輔助人員整體素質,結合崇安公安分局實際情況和崗位要求,經(jīng)區(qū)政府同意,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文職人員)1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崗位為轄區(qū)派出所文職崗位。(詳見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2015年8月1日),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本市常住人口,男、女身高分別達到165厘米、156厘米(含)以上,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能夠正常參加公安輔助工作;
4、報考者需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5、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及office操作,具有一定的語言表述、文字綜合和分析處理問題能力;
6、考生應聘相關崗位必須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違法犯罪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育、收容教育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或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3、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4、曾被公安機關辭退的,或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5、公安機關認為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信息發(fā)布、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用。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無錫市廣瑞路6號 崇安公安分局611辦公室
4、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需事先填寫并打印好《崇安區(qū)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到現(xiàn)場報名(附件2);
(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以及符合招聘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返回);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5、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6、報名確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開考比例的,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shù)。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無錫市塔影中心小學(崇安區(qū)塔影二村65號)
(2)筆試內容:筆試采用綜合卷,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
2、面試(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到低的順序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崇安公眾信息網(wǎng)上通知。(http://caq.wuxi.gov.cn/wxcaq/)
考生筆試成績占總分40%、面試成績占總分60%,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政審人選。
1、體檢:參照事業(yè)單位體檢標準。對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2、政審:參照事業(yè)單位政審條件。
政審、體檢棄權或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崇安公眾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http://caq.wuxi.gov.cn/wxcaq/),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個月。工資待遇按《崇安區(qū)編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聘用期間按照規(guī)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六、考試信息公布
各類通知、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均通過崇安公眾信息網(wǎng)(http://caq.wuxi.gov.cn/wxcaq/)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隨時登陸查詢。
七、紀律監(jiān)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崇安區(qū)紀委:0510-82735052
其他未盡事宜由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2015年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