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縣公開招聘部分鄉(xiāng)鎮(zhèn)專職消防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鄉(xiāng)鎮(zhèn)專職消防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職位和名額(一)基本條件
1.本縣戶籍(以2014年4月3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高中及以上學歷;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消防工作崗位,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服從分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從事消防工作5年及以上或從事一線滅火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地方人員或消防退役人員;4.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并能適應消防員崗位要求。二、招聘程序
發(fā)布招聘簡章、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崗前培訓、錄用。
三、報名辦法
凡符合招聘條件和職位要求者,于2014年4月29—30日到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縣城明招路1385號)現(xiàn)場自愿報名,報名時需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從事消防工作5年及以上或從事一線滅火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證明材料和退伍證等原件復印件。咨詢電話:87660842或登錄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查詢。
四、考試科目和辦法
1.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全主觀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全客觀題)兩門,滿分均為100分,各以50%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技能測評、面試成績之比為20:40:40。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技能測評:按參加筆試人員確定參加技能測評對象。測評方法另行制定。
3.面試:技能測評后根據(jù)筆試與技能測評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對擬參加面試對象進行面試前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準予參加面試,否則取消面試資格;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遇體檢不合格,可遞補一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衛(wèi)生廳《轉發(fā)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后在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
六、公示、崗前培訓、錄用
體檢、考核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公示一周無異議的,須參加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業(yè)能力及職業(yè)道德等綜合知識崗前培訓,再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錄用后需在消防工作崗位服務滿8年以上才可轉崗。原為農業(yè)戶口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被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專職消防人員的,在試用期滿前把戶口遷出、退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其他事項
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名額3倍的,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如綜合成績相同,以技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的條件及要求提供材料,不符合條件及要求報考或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考試命題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部門無關。
八、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