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擬聘用陳勇等11人為光明新區(qū)公共事業(yè)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序號 |
崗位名稱 |
擬聘人數(shù) |
考生姓名 |
體檢結果 |
復審結果 |
考察結果 |
復審或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原因 |
1 |
高中地理 |
1 |
陳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初中語文 |
1 |
彭彥婷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小學語文 |
|
張美蘭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小學語文 |
|
陳勝男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小學語文 |
5 |
劉輝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小學語文 |
|
林小燕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7 |
小學語文 |
|
張秀云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8 |
小學英語 |
1 |
劉映紅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9 |
小學心理 |
1 |
張琛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10 |
小學音樂 |
1 |
黃小紅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11 |
小學體育 |
1 |
陳樹海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公示時間為2013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區(qū)公共事業(yè)局(地址:光明新區(qū)光明大街401號623辦公室,郵編:518107,聯(lián)系電話:88211817, 受理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
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公共事業(yè)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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