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盟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3年度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盟直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簡稱參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務)層次。計劃遴選28名公務員。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遴選職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度阿拉善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阿拉善盟旗(區(qū))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阿拉善盟旗(區(qū))及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中央、內蒙古自治區(qū)或阿拉善盟直屬機關設在旗(區(qū))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擁護“兩個確立”、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特別是在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wěn)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旗縣(市、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jīng)歷。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基層工作經(jīng)歷可累計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7月(含)。
全日制教育報考者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等,不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6.一般應當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
8.職級(職務)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含鄉(xiāng)科級領導職務)。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轉任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一)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遴選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消遴選職位或核減遴選計劃數(shù)。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根據(jù)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公開遴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確定面試人員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三)總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荚嚳偝煽儯剑üP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由遴選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具體組織實施,遴選機關(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條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由遴選機關(單位)黨組(黨委)集體討論確定擬遴選人員,總成績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重要參考,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選的唯一依據(jù)。
(五)遴選機關(單位)不得擅自終止遴選程序。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需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的,將記入誠信檔案),按照規(guī)定盡快辦理遞補等相關事宜。
四、實施步驟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單位)的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可通過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www.ampta.cn)進行查詢。報考者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機關(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程序
1.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jīng)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8: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者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段登錄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報名,按照要求詳細填寫報考信息。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jīng)歷和工作經(jīng)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如無學習、工作經(jīng)歷填寫待業(yè))。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者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后,應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阿拉善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遴選報名表》)。
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打印的《遴選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遴選報名表》報所在工作單位及旗(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內),發(fā)送到所報考機關指定郵箱或傳真機上(詳見《遴選職位表》)。
(5)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由各旗(區(qū))組織部(黨群工作部)統(tǒng)一推薦報名。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考者限報1個遴選職位,多報無效。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并做出承諾。凡弄虛作假者,明知不符合報名條件卻報名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遴選資格。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遴選機關(單位)負責。各遴選機關(單位)接收到報考者提交的《遴選報名表》后,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者網(wǎng)上報名后的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不得拒絕報名;對因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退回并說明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材料,及時告知補填補報。對只進行網(wǎng)上填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遴選報名表》的,遴選機關將不予資格審查。面向選調生職位的資格審查要以各旗(區(qū))組織部(黨群工作部)推薦人員信息為準。報考者可于2023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2:00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考者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3.報名確認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在指定網(wǎng)上交費,并進行報名確認,交費時間截止7月30日24:00。具體步驟為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通過網(wǎng)上支付工具交納筆試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職位取消和職位改報
交費截止后,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計劃。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也可放棄改報,對放棄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予以退費。改報時間為7月31日9∶00至17∶00。
報名期間,各遴選機關(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負責接聽,并解答疑問。
5.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確認的報考者于2023年8月3日-4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由盟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為一科,即《綜合試卷》,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養(yǎng)、政策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稿寫作能力等。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3年8月5日8:30—11:30。考試地點設在巴彥浩特鎮(zhèn),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盟委組織部研究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4)成績查詢。2023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可登錄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發(fā)布后登錄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查看面試公告及相關通知。
(2)資格復審。面試前,在盟委組織部監(jiān)督下由各遴選機關(單位)負責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布。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人數(shù)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須攜帶《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單》(下載打印,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遴選報名表》原件、《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任職文件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等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有關材料、所在機關(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等的復印件〔復印件須經(jīng)各旗(區(qū))組織部(黨群工作部)蓋章確認〕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出現(xiàn)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職位報考者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前進行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報考者需現(xiàn)場將指定的國家通用語言材料翻譯為蒙古語言,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通過語言加試后,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職位報考者在面試環(huán)節(jié)時只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3)面試形式。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
面試時,實際參加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的,該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報考者的面試平均成績,方確定為考察對象。
(4)面試組織。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工作由盟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工作全程錄像錄音,錄像錄音及評分資料留存1年。
面試工作于8月上旬完成。
(5)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折合總分為100分。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名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若筆試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可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面試工作結束后,將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專欄發(fā)布總成績,報考者可登錄網(wǎng)站查詢。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在盟委組織部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考察。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于遴選人數(shù)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考察應當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遴選。
公開遴選機關(單位)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同一職位的考察人選,應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疾旖M一般由組織(人事)部門的人員和熟悉公開遴選職位情況的人員共同組成,調訓人員進入考察范圍的要實行回避制度。
考察組應當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錄用文件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等〕、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和不得遴選等情形,并據(jù)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的主要依據(jù)?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體檢。各遴選機關(單位)可根據(jù)實際,確定是否進行體檢。如需體檢,按1:1的比例組織報考者到盟委組織部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五)公示、崗位試用期以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各遴選機關(單位)應當綜合分析被考察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經(jīng)黨組(黨委)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書面報盟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入崗位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組織(人事)部門。
2.崗位試用期。遴選人員的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崗位試用期內,由遴選機關(單位)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崗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回原單位工作。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機關(單位)試用期內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職級。
3.辦理相關手續(xù)。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xù)。
五、其他
(一)在公示、試用期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辦理轉任審批手續(xù)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遴選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遴選的情況,并查有實據(jù)的,一律取消其遴選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并記錄在案。
(三)報考者要認真閱讀公告和《遴選職位表》中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在資格初審、復審環(huán)節(jié)中,工作人員將盡力幫助報考者發(fā)現(xiàn)報名中出現(xiàn)的問題。為此,提醒報考者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或存有僥幸心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本次遴選筆試、面試均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483-8332325、8333181
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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