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麗水學院輔導員招聘公告(2017年第15號)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麗水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8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性質
麗水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
學校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學院路1號。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所需專業(yè) |
性別 |
學歷/學位 |
備 注 |
輔導員1 |
專業(yè)技術 |
4 |
不限 |
男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需入住男生公寓 |
輔導員2 |
2 |
女 |
需入住女生公寓 | |||
輔導員3 |
2 |
不限 |
具有海外留學經歷,有較高英語口語水平(考前進行英語口語測試),需入住留學生學生公寓。 |
注:報考時一個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否則作無效報名處理。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基本資格條件以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報考輔導員1、輔導員2崗位的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研究生,在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報考輔導員3崗位人員要求在2017年12月30日前取得海外碩士研究生相關證書及教育部提供的相關海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有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曾擔任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負責人,班長,黨、團支部書記等職務;留學歸國人員、“ 985”高校畢業(yè)生可以放寬學習期間干部任職要求;
5.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6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崗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書面同意(格式見附件2);
7.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考察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7日下班前
2.報名辦式:電子郵件報名,報名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報名崗位+姓名”)至lsxyrsc@126.com電子郵箱,并及時撥打招聘單位聯系人電話確認(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578-2276220)。
3.報名材料:①個人簡歷、②麗水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③同意報考證明書(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崗人員報考時提交)。
(二)資格審查
2017年4月6至10日,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考試前,學校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攜帶的材料包括: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議,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境外留學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書、學生干部任職經歷證明、中國共產黨員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人員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輔導員3崗位人員需在考試前進行英語口語測試,測試合格者才能獲得考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1)筆試:筆試內容為《輔導員崗位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不足比例的,筆試合格者均可參加面試。筆試合格分為60分。
(2)面試:面試采取回答固定試題方法進行,主要測評口頭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等。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初定于2017年4月中旬在麗水學院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并由用人部門視入圍人選情況安排為期2-4周的業(yè)務實習,作為考察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或公告欄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麗水學院網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欄)或學校招聘公告欄。
2.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專欄)。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管部門麗水學院紀委辦公室反映(電話:0578-2271108),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本次招聘工作由麗水市人力社保局和麗水學院共同組織實施。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麗水學院人事處咨詢,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578-2276220、2276051
通訊地址:浙江省麗水市學院路1號(郵編:323000)
附件1:麗水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書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學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