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心理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輔導員招聘人數11人。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亂紀行為,無處分記錄。
2.要求為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其本科學歷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年齡28周歲以下;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社會人員,年齡28周歲以下,有一年以上高校專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可以報考。海外留學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
3.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提交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行政單位(含參公)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需滿五年服務年限。)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輔導員招聘計劃》(附件一),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17時止!逗輲煼秾W院2017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附件二)等應聘材料發(fā)送至郵箱hzsyrszp@zjhu.edu.cn。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應聘材料的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于4月7日在學校網站公布符合招聘條件人數,并通知筆試時間和地點。未接到考試通知的人員,可來電查詢原因。
(三)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40%。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2017年4月10日(地點另行通知)。輔導員招聘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輔導員專業(yè)知識。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出現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四)資格復審
1.參加面試的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4月14日上午8:30—11:30到校進行資格復審(地點見學校網站公告):(1)有效期內身份證;(2)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3)《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4)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兼職輔導員、專職輔導員證明材料;(5)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6)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行政、事業(yè)單位的人員需要提供)。
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不得進入心理測試及面試,學校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可以遞補人員進入心理測試及面試。對于主動放棄心理測試及面試資格的,學校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可以遞補人員進入心理測試及面試。
(五)心理測試
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心理測試時間初定4月14日下午。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60%?疾閮热葜饕獮槁殬I(yè)能力測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全部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七)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法規(guī)政策及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前放棄錄用資格或因應聘材料弄虛作假取消聘用資格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學校網站、湖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2個月內,擬聘用人員不來校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
1.湖州師范學院網站(http://www.zjhu.edu.cn);
2.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學校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電話:0572-2321039。
(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執(zhí)行。
六、咨詢
學工部:吳老師(0572-2321147);
人事處:張老師(0572-2321039)。
附件一: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輔導員招聘計劃
附件二:湖州師范學院2017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
湖州師范學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