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經義烏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義烏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yè)。公司堅持以增強投融資能力、完善國企現(xiàn)代化治理能力為重點,不斷提升資產經營能力和金融服務水平,打造成為集資金管理、資本運作、綜合服務為一體的戰(zhàn)略平臺。公司注冊資本金19.8億元,截至2022年底,公司合并資產總額2343.44億元。現(xiàn)為滿足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7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詳見《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2023年度員工公開招聘崗位說明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勝任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不予招聘情形
1.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被開除公職的、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與原用人單位有勞動糾紛尚未了結的;
9.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1:00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方式:通過線上報名平臺(https://kszx.ywrcjt.com)進行線上網絡報名,不受非工作時間、周末及節(jié)假日影響。
3.報名所需資料
(1)應聘人員需詳實填寫《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2023年度員工公開招聘應聘報名表》,工作經歷需寫明每一段的起止年月、單位、職務及職責;
(2)身份證(請上傳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
(4)有效期內的在線學籍驗證報告(需有有效期內二維碼在線驗證,登錄學信網-學歷查詢-本人查詢,無帳號的注冊后查詢),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職稱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
(7)能體現(xiàn)業(yè)務成果、業(yè)務水平及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各類獲獎或榮譽證書;
(8)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崗位提供社保參保材料、勞動合同或原單位認可并開具的相關崗位工作資歷、任職相關材料;
(9)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提供戶口本(首頁和印有本人信息頁面);
(10)要求中共黨員的崗位需提供黨支部蓋章的黨員證明文件;
(1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根據(jù)實際報名崗位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上傳。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材料不齊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資格審核
根據(jù)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應登錄線上報名平臺(https://kszx.ywrcjt.com)及時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及未通過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可在2023年11月21日11:00前進行材料補充、修改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再次接受資格審核,逾期則視作報名不成功。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按對應比例酌情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人員可自公布取消計劃之日(含)起2個工作日內按資格條件要求轉報其他相關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需根據(jù)相關公告通知,線上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以“筆試/量化考核+面試”方式開展,各崗位考試開展方式詳見《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2023年度員工公開招聘崗位說明表》(附件)。
1.筆試
(1)筆試當天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按照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筆試。
(2)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內容以綜合基礎知識為主,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量化考核
(1)根據(jù)應聘人員的學歷、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從業(yè)經驗、個人業(yè)績(榮譽)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價,滿分100分。
(2)量化考核崗位必須寫明參與項目的起止時間、職務、完成情況、工作成效等詳細信息,并提供蓋有公章等形式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量化考核以報名階段接收的材料為準,報名截止后不接收個人以任何形式提交的材料。
3.面試
(1)面試當天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面試。
(2)入圍面試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邏輯思維、分析解決問題、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參加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如某崗位所有面試人員均未達到及格分數(shù)線的,則該崗位取消。
面試實施48小時前,若入圍面試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根據(jù)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50%+面試成績×50%。
(2)計算總成績時保留兩位小數(shù)。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5.筆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在線上報名平臺(https://kszx.ywrcjt.com)發(fā)布,應聘人員可在考試中心查看本人成績。
6.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jù)體檢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政審、學歷真?zhèn)尾轵灐⑹欠裼羞`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等方面的表現(xiàn)情況。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經研究確定后,在線上報名平臺(https://kszx.ywrcjt.com)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
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制度辦理錄用手續(xù)。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在用人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入職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原件的,不予錄用。
(八)人員遞補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公示結束前放棄的,均可以根據(jù)公司需要在相應崗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應聘人員請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等事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薪酬福利
按照用人單位薪酬制度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招聘人員經錄用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如有崗位調整的,應服從公司安排。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所在地、工作經歷、資格取得時間、任職時間、獲得榮譽時間等認定統(tǒng)一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
3.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線上報名平臺(https://kszx.ywrcjt.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4.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5.本次招聘筆試和面試試題委托第三方出題機構出卷。
6.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環(huán)節(jié)的,視作放棄。
7.用工期間如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因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8.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公司企業(yè)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人事、財務審計和紀檢崗位。參與招聘的員工,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錄工作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9.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指導與監(jiān)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員工應自覺遵守相關紀律和制度,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10.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11.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組織方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義烏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79-838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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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