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高中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jīng)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在職在編在崗教師中考調30名高中教師充實到縣城區(qū)高中學校,F(xiàn)結合學校編制及學科需求等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考調學科及學科人數(shù)
學科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物理實驗 |
化學 |
化學實驗 |
歷史 |
政治 |
生物實驗 |
體育 |
音樂 |
合計 |
人數(shù) |
7 |
6 |
5 |
2 |
1 |
2 |
1 |
1 |
2 |
1 |
1 |
1 |
30 |
二、公開考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立足縣情,優(yōu)化配置師資的原則;
(四)堅持有利于調動教師積極性,堅持終身學習的原則;
(五)堅持“空崗聘任,薪隨崗變”的原則。
三、公開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本縣在職在編在崗教師(縣城區(qū)高中、完中、職校教師除外)。
(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考調學科相對應。
3、報考人員應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具備初中教師資格人員要求在試用期內(nèi)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否則取消考調資格,調回原單位工作)。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受處分期間及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備考調資格。
6、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已全面建立,考調教師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應根據(jù)調入學校崗位情況進行確定。若調入學校相應崗位有空缺,則按相關文件要求競聘;若調入學校相應崗位無空缺,則聘任到低等級空缺崗位。
四、公開考調辦法
實行分學科報考,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用到縣城區(qū)高中學校(求是高級中學的考調錄用人員需經(jīng)專項測試后確定)。
五、公開考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調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一)發(fā)布公告;(二)報名;(三)資格審查;(四)考試;(五)考核;(六)專項測試;(七)公示;(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發(fā)布公告
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wǎng)、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及湄潭教育網(wǎng),就考調類別及學科、考調條件及辦法、考調程序等發(fā)布公告。公告時間:2014年3月14日—3月18日。
(二)報名
1、報名要求:分學科報名。報名時須持畢業(yè)證書、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驗證原件交復印件)、湄潭縣2014年公開考調縣城區(qū)學校高中教師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考試考務費20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教育管理干部由相應的任命機構審查批準簽署意見方可報考?颊{學科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必須達1:3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不足比例時,則對該學科崗位考調計劃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調整該學科崗位考調計劃數(shù)。該學科報名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以上因報名人數(shù)不足被取消考調計劃后,已報名人員又不愿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學科崗位的,可憑收費依據(jù)退還考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
2014年3月18日—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4、報名公示:2014年3月20日公示報名人員情況。
(三)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湄潭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至考調的全過程,被舉報違反考調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將隨時取消考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記分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面試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偝煽兊陀60分者不得進入考核。進入考核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筆試成績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nèi)韵嗤瑒t再次面試,確定名次進入考核。
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 筆試成績×40% + 面試成績×60%。
1、考試形式及內(nèi)容
(1)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nèi)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筆試工作結束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按報考崗位計劃1: 3的比例,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為說課,內(nèi)容為考調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及師德師風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忌f課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面試工作結束后次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wǎng)、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湄潭教育網(wǎng)等媒體公布。公布內(nèi)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4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014年3月23日上午9:00開始
3、考試地點
筆試、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3月20日下午16:00—18:0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局。
(五)考核
根據(jù)考調崗位計劃名額和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湄潭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教學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
(六)專項測試
考核合格人員擬錄用到縣城區(qū)高中學校,擬錄用到求是高級中學的人員,本著自愿的原則,報名參加專項測試后確定。
(七)公示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考核及專項測試結果,由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考調錄用人員,并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wǎng)、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湄潭教育網(wǎng)等媒體公示。公示期內(nèi)被舉報違反考調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取消考調錄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按教師人事管理權限于2014年秋季學期開學前辦理調動手續(xù)。堅持“空崗聘任,薪隨崗變”的原則,兌現(xiàn)相關的工資待遇。考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調入單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及未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者調回原單位工作。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調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湄潭縣2014年公開考調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肖 勤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
汪 汀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劉 劍 縣教育局局長
陳貴方 縣監(jiān)察局局長
潘應松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程升國 縣編委辦主任
陳守東 縣保密局局長
王家?guī)X 縣第二紀工委書記
秦 慷 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周 青 縣第二紀工委綜合室主任
劉明華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曾應慶 縣教育局副局長
汪 忠 縣教育局副局長
曹學良 縣教育局副局長
姜詠梅 縣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程遼東 求是高級中學校長
代方歧 湄江中學校長
鐘壽星 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股長
李易覺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由劉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詠梅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周青、鐘壽星、李易覺、三位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聯(lián)系電話:0852—4229221(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監(jiān)督
考調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實施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在考調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從嚴處理。
舉報電話:0852—4221073(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52—4222410(第二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
0852—4229225(縣教育局教育監(jiān)察室)
0852—4229221(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八、本簡章由湄潭縣考調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湄潭縣2014年公開考調縣城區(qū)高中教師報名表.rar
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事業(yè)單位招聘專題:最新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發(fā)布區(qū)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fā)布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