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縣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隊伍及各項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幼兒教師和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幼兒教師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敬業(yè)愛生。
2、具有聊城市常住戶口(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或高考前為莘縣戶口且生源地為莘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tǒng)招畢業(yè)生。在莘縣服務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和“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不受聊城市常住戶口限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和專業(yè)資質:
(1)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2)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人員;
(3)具有初、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大專及以上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5、符合擬任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匯總表(附件1)。
(二)工作人員
1、具有莘縣常住戶口(截止至簡章發(fā)布之日),或高考前為莘縣戶口且生源地為莘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畢業(yè)生。在莘縣服務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及“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不受莘縣常住戶口的限制;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詳見《崗位匯總表》(附件1);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研究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莘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能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人員,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2日9:00-11月14日17:30
查詢時間:2013年11月12日12:00-11月15日17:30
繳費時間:2013年11月12日12:00-11月15日17:30
報名網址:莘縣人事信息網(www.sxrsj.gov.cn)
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dsx.gov.cn)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報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信息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莘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二)網上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繳費時間內登陸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3年11月20日9:00—21日24: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10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經網上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情況攜帶低保證原件及發(fā)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復印件)或《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復印件)于2013年11月15日(8:00—12:00)到莘縣人事行政服務大廳(縣政府四樓)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
(四)相關政策的落實
根據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實行定向招聘。在聊城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學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內參加莘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參照基層項目生實行定向招聘。
以上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初審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完成后,于2013年11月15日(8:00—12: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莘縣人事行政服務大廳(縣政府四樓)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xù)。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除出具身份證和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社(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證》、《入伍通知書》及縣武裝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調整到其他崗位。定向招聘計劃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幼兒教師崗位合并到普通計劃,工作人員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予以調整。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23日。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幼兒教師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衛(wèi)生學》、《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等。工作人員崗位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荚嚦煽兇_定后,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研究確定。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及地點請及時登陸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查詢)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簽約就業(yè)或在編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身份證、畢業(yè)證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屆時在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見面試通知書。幼兒教師崗位面試著重考察考生的普通話、彈唱、舞蹈、繪畫、手工制作等技能,工作人員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幼兒教師按組別,工作人員按單位、崗位等額確定進入政審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進入政審體檢范圍的考生在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政審和體檢
政審時進行檔案審查,因政審等原因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檢察院專業(yè)技術A、B崗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其他崗位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因體檢形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結束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擬聘用人員,在莘縣人事信息網、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轉入人才市場重新就業(yè)。
七、其他事項
1、此次公開招聘幼兒教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對違紀考生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執(zhí)行。
2、此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此簡章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莘縣縣委組織部:7321346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321297
監(jiān)督電話:
莘縣監(jiān)察局:7321651
附件1: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附件2:2013年莘縣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幼兒教師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知.rar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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