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時間
11月3日(星期日)。貴州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所有層次、科類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考試科目及日程安排
類別 | 筆試科目(11月3日) | ||
科目一 9:00-11:00 |
科目二 13:00-15:00 |
科目三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颇咳皩I(yè)知識與教學能力”的考試納入面試考察環(huán)節(jié),由各市(州)教育局結合當?shù)貙嶋H具體組織實施。
三、筆試對象
貴州省內(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貴州。┧猩暾堄變簣@、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職學校教師資格和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013年前(含2013年)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2013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自《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下發(fā)之日起,已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可按原辦法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逾期未提出認定申請的,其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對僅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單科合格證書的,可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前(含2015年)按原辦法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單科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四、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其中,經貴州省教育廳批準具備開設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資質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畢業(yè)生,可在規(guī)定年限內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
5.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3年下半年筆試報名采用網上填報和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其中,網上填報時間為2013年9月16日-22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 2013年9月23日-27日,現(xiàn)場確認地點及筆試咨詢電話附后。
六、報名方式及操作步驟
報名分為考生網上填報和現(xiàn)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填報
第一步:登錄。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
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進行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為佳。(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成績報告單、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進行現(xiàn)場確認。
第三步:
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區(qū)、考試科目。我省在9個市(州)各設1個考區(qū),每個考區(qū)指定一所高校作為中心考點,負責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現(xiàn)場確認和考場編排?忌唧w考試地點以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ǘ┈F(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 2013年9月23日-27日,確認點每日具體工作時間以確認點公布時間為準,F(xiàn)場確認時考生需提交的身份與戶籍信息:
1.貴州省戶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的原件、復印件;
2.人事關系在貴州省的外地戶籍考生必須提供以下證件及證明: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
。2)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3.貴州省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考生(含三年級)、在讀研究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籍管理部門證明原件及學生證原件。
七、其他說明
(一)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12月2日后),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申請傳真至0851-5959665、5952119),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lián)系電話并經本人簽字。
(二)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三)有關面試、教師資格認定等事宜請咨詢:貴州省教師資格認證指導中心,電話:0851-6700608
。ㄋ模2013年下半年面試具體公告信息請于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om)查詢。
。ㄎ澹┯嘘P考試標準及大綱等方面信息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閱。
附:貴州省2013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確認點一覽表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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