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已于6月9日17時結束,根據(jù)《合肥市廬陽區(qū)2013年公開招(選)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公告》規(guī)定,因部分職位考生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等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F(xiàn)將遞補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序號 |
報考職位 |
準考證號 |
1 |
初中生物 |
9902042508 |
2 |
小學語文A組 |
9902010808 |
3 |
小學語文C組 |
9902012419 |
4 |
小學音樂(舞蹈) |
9902052607 |
5 |
小學體育(排球) |
9902021904 |
6 |
幼教A組 |
9902031105 |
7 |
幼教B組 |
9902031221 |
8 |
幼教C組 |
9902031605 |
9 |
幼教D組 |
9902031921 |
請遞補人員于6月14日下午17點前,前往廬陽區(qū)教育體育局(濉溪路295號)313室報到并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須知事項
1、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同時攜帶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準考證。
(2)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的,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的,必須提供發(fā)證部門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教師資格層次、學科及發(fā)證時間)。
2、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證書,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居民身份證。
3、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4、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函》(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
5、聯(lián)系電話:0551-65699989
廬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陽區(qū)監(jiān)察局
廬陽區(qū)教育體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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