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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27號)、《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fā)〔2018〕44號)、《關于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9〕37號)、《關于印發(fā)?中等職業(yè)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3號)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193名,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幼兒教師4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
(二)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條件。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27號)文件精神,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相關專業(yè)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應聘的人員須作出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
(六)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崗位要求。
(七)有工作單位(含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本次招聘中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tǒng)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1年畢業(yè)的學生。
本次招聘中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2019年、2020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及擇業(yè)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人員報考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19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戶籍或在德州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人員)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德州生源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xié)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后,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苹蛉罩破胀ǜ叩冉逃菐煼额惐究茖W歷,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復學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苹蛉罩破胀ǜ叩冉逃菐煼额惐究茖W歷證書,且為德州市接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符合崗位條件的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適用該政策。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及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的)應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1年5月1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學人員學歷學位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參加考試,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報考限臨邑戶籍崗位的考生,其落戶時間須在2021年5月1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錄(聘)主管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7.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備案制人員(含試用期);
8.非正常原因未服滿現(xiàn)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警告(含)、軍紀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得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網站:臨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示欄)
報名網址:http://www.linyixian.gov.cn/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進入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名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5月15日16:00前初審未通過時可以更改報名信息,更改后需重新提交審核。多次登陸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逾期或初審通過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電子照片須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核考生將不能修改和提交個人信息,請考生盡早完成報名,并及時查看個人報名系統(tǒng)審核狀態(tài),避免因各種原因錯過報名時間。
報名時,報名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誠信承諾書,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xiàn)崗位條件要求和報名條件。因報名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齊全,影響網上報名的,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報名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縣教育和體育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初審,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查詢時間內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需要補充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報名期內及時完整地補充、提交報名信息。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臨邑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因報名系統(tǒng)關閉后無法再打印,請及時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021年5月27日9:00-5月29日9: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5月16日前將《臨邑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lyxjyjrsg@dz.shandong.cn郵件名稱為“招聘崗位+姓名+身份證號”,辦理考務費確認減免手續(xù)。并于5月16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撥打電話0534-2143002進行確認。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有效期內)。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崗位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崗位取消的,該崗位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為避免招聘計劃的浪費,核減下來的計劃,將按照工作需要,調整到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