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工作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職稱證明、獲獎證書以及自己主要業(yè)績(專利、論文、獎勵等)材料。
現(xiàn)場報名的需提供上述證件(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郵寄資料報名的,提供上述證件(證書)的復印件及學歷認證報告,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準,但本人須在考試前攜帶相關資料的原件來我縣審核。
(三)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形勢而定,屆時進行電話通知。
1、筆試。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引才崗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期間出現(xiàn)并列者(含最后一名)一并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人數,直接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體檢、考察合格的,提出擬聘用人選,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七)確定人選。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5年內不得調動至其他單位,否則視為單方解聘,不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者,試用期三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優(yōu)惠政策
(一)專業(yè)技術職稱評聘。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外地已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稱,符合有關評審條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評聘專業(yè)技術職稱,可不受單位設崗職數限制,由單位設置單列崗位并由人社部門批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即可申報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稱,取得突出業(yè)績的,可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二)檔案及戶口。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入全供事業(yè)編制,人事檔案均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免費代理。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隨遷鄢陵縣。
(三)工資、福利待遇。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在聘期內享受相應的崗位津貼。
(四)激勵政策。本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參評“許昌英才計劃”“鄢陵英才計劃”,經評審認定后,可享受高層次人才的相關待遇。
凡涉及與本方案同性質、同類型或省市相關優(yōu)惠政策的,就高執(zhí)行,不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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