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事業(yè)單位2017年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
為加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我縣各單位的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7年決定公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59名(其中高層次人才1名,急需緊缺人才58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岑鞏縣委組織部和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yōu)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1、2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钡,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6年、2017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fā)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dncg.gov.cn/)發(fā)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dncg.gov.cn/)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7日,報名地點: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
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xiàn)場報名審查方式進行。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本方案規(guī)定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各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對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者,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資格。經資格審查后,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于引才計劃數的職位減少引才計劃數;無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報考者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應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