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陽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68名。簡章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68名,其中:高學歷人才類20名;綜合類47名;醫(yī)療衛(wèi)生類71名;教育類30名。(詳見附件1《沁陽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和任職資格等要求。具體以《崗位表》所列條件為準,其中:年齡=2016-出生年份;
3、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其他條件;
4、在職人員報考,需在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寫明在職經歷,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以內的人員;
4、國家、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
3、報考者須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通過資格初審后繳納考務費60元: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沁陽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4,請通過沁陽市政府網站自行下載并填寫)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的,須是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的沁陽籍畢業(yè)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下派到沁陽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沁陽市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計劃的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截止2016年10月在崗、連續(xù)任職3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沁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提供沁陽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辦公室的證明)。擬參加定向招聘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提交有關資料,逾期不提交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5)報考面向駐沁陽市現役軍人隨軍家屬(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隨軍手續(xù)的現役軍人配偶)招聘崗位的,須提供沁陽市軍隊轉業(yè)干部工作辦公室的證明。
4、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崗位名額最低比例為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遞減擬聘崗位名額,遞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崗位不再招聘。因遞減不再招聘的崗位,通知報考者11月1日到沁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考務費。
5、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核對筆試準考證信息。如信息有誤,由工作人員進行校正。筆試準考證保留至體檢結束。
6、其他事項:
①報名同時進行圖像信息采集,報考者務必本人前來;
②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修改報考崗位;
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發(fā)布的時間為準。
筆試按類別分三套試題,每套試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1)高學歷人才類崗位和綜合類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
(2)醫(yī)療衛(wèi)生類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wèi)生基礎知識;
(3)教育類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1》(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理論2》(包括學科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兩科,并輔以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沁陽市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