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如東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東辦發(fā)〔2013〕7號)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如東縣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及縣委黨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本縣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男性,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業(yè)務素質好,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4.身體健康。
5.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選調崗位、數(shù)量及其它資格條件
1.選調崗位:教育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縣委黨校教師。
2.選調數(shù)量:5名(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4人,縣委黨校1人)。
3.其他資格條件: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畢業(yè)專業(yè)不限,但應具有我縣教育系統(tǒng)工作3年及以上編制內工作經歷,具有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409辦公室。
(4)報名材料:
①《如東縣教育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樣式見附件)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市級及以上刊物發(fā)表的文章原件;
④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片3張。
2.資格審查。按照選調崗位的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在如東教育網公示。
本次選調開考比例為2∶1。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則予以核減或核銷崗位。
3.能力測試。能力測試采取書面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達和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于考試當天在如東教育網公示。
4.適崗評價。能力測試合格的人員進行適崗評價。適崗評價從學歷、職稱、工作經歷、任職經歷、考核獎懲、名優(yōu)人才稱號和論文發(fā)表等方面進行。適崗評價滿分100分。
5.面試。進入適崗評價的人員,按能力測試成績占60%、適崗評價得分占40%的辦法計算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下同)。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底分排序,按選調崗位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進行面試的人員。不足2倍的,按實確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心理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6.體檢。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按綜合成績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選調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如東教育網公示(末尾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同分,取能力測試成績高者;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也相同,取適崗評價得分高者;適崗評價得分也相同,再行面試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教育局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8.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由如東縣教育局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如東教育網公示。如無合適人選,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崗位可以空缺,不再遞補。
9.聘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由工作所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調進后不改變人員身份性質)?己瞬缓细竦,回原單位工作。辦理正式調動后,選調人員原有職務自然免除。
根據目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規(guī)定,脫離中小學教育教學一線的人員,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五、監(jiān)督舉報
本次公開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選調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應聘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84513102(如東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六、本公告由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4512932(如東縣教育局人事科)。
如東縣教育局
2016年8月13日
附件:
如東縣教育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