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guī)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5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3名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F就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限成都市戶籍,年齡在30周歲至65周歲之間,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公道正派,熱愛勞動人事仲裁事業(yè),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guī),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書寫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yè)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zhí)業(yè)滿三年的。
二、工作內容
接受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工作安排,每月獨立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至少10件,按要求參與行政方、工會方和企業(yè)方組庭的三方合議庭案件處理,并完成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選聘程序與方法
兼職仲裁員選聘采取個人報名和單位(組織)推薦兩種方式。
(一)提交材料
1、報名表(推薦表)填寫
個人報名:個人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填寫《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選聘兼職仲裁員報名表》。可登陸“金堂人才網”網站 (http://www.cdjtrc.com/index.php),在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表格,報名表內容要填寫完整,貼1寸彩色照片,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加蓋公章。
單位(組織)推薦:單位(組織)有意愿且被推薦人員符合條件的,填寫《兼職仲裁員推薦表》(可推薦本單位或本組織內工作人員,也可推薦有隸屬關系、指導關系的下級單位或組織的工作人員)?傻顷憽敖鹛萌瞬啪W”網站 (http:// http://www.cdjtrc.com/index.php),在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表格,推薦表內容要填寫完整,貼1寸彩色照片,必須填寫被推薦人的本人意見以及推薦單位(組織)意見。
2、報名人、推薦單位(組織)需提交報名表(推薦表)原件1份;報名人(被推薦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和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以備核對。
(二)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地點:金堂縣人社局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人社局辦公樓6-8室),金堂縣趙鎮(zhèn)十里二段89號。
聯系人:方女士 聯系電話:028-84996320
(四)資格審查與面試:根據書面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向初審通過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并于4月下旬組織面試(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然后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請參加面試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和其他資格證書原件以供核對。
(五)培訓考核:擬聘人員將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資格培訓與考試。
(六)聘任:考試合格的,經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審核通過后,聘任為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兼職仲裁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金堂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四、其他事項和要求
1、聘任為兼職仲裁員后,將按照工作量發(fā)放適當的辦案補貼;
2、兼職仲裁員執(zhí)行公務時與專職仲裁員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3、一經聘任為兼職仲裁員,聘任期間不得在本省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仲裁委)處理的案件中擔任代理人;
4、兼職仲裁員應當遵守金堂縣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院(仲裁委)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