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6年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以下簡稱開發(fā)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fā)[2014]380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招聘共有15家事業(yè)單位推出22個崗位,計劃招聘24名工作人員。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2016年部分事業(yè)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其他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
三、報名
1、報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16年4月21日(周四)至2016年4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報名地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東樓一樓大廳(金沙大道600號,地鐵1號線金沙湖站B出口)。
4、報名提供材料:
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相關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和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杭州主城區(qū)參保人員需開具《杭州市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變動記錄》,其他人員詳詢當地社保部門,繳費憑證需當地社保部門蓋章);工作經歷要求有具體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確具體的崗位,還需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資歷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人員除需提供以上相應材料外,還要提供詳細的個人簡歷(包括工作實績情況)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張,并填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二),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后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考計劃。
6、注意事項:①杭州市戶籍范圍指杭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含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臨安市(含在杭高校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浙江省戶籍范圍依此類推);②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③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一)筆試
筆試科目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門(每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科目:
2016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颇糠譃锳類與B類,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A類為綜合管理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yè)務管理為主的崗位及人文社科類專業(yè)技術崗位;B類為自然科學專技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yè)技術崗位(具體崗位對應科目詳見招聘計劃)。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報考者的基本素質,對基本知識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綜合運用的能力,為客觀性試題,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等。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報考司法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的,筆試加測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測試(即技能測試,總分100分),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速錄員崗位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2×70%+技能測試成績×30%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將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門戶網(www.heda.gov.cn)”上公布,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二)面試
面試由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涉及到需要加試口語的崗位,面試包括統一面試和加試兩門,面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統一面試成績*40%+加試成績*60%,加試口語的合格分數線為80分,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面試實施前,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在本招考崗位上線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筆試地點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門戶網”予以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
(司法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招聘崗位有行業(yè)標準的可參照相關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和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等文件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報考單位及主管部門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9898708,8691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