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員1名,F將有關事項告示如下:
一、招聘職位
辦公室職員1名。
二、招聘條件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法律、中文專業(yè)及有車輛駕駛證者優(yōu)先考慮),30歲以下,男女不限,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有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電腦操作,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法違紀人員;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者填寫《清遠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招聘聘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9—14日。
3、報名地點:清遠市人民二路市機關3號辦公樓502室。
4、聯系人:潘杰如,電話:0763-3376787,手機:13927666169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報名表1份,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計生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近期體檢報告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
(三)考試
1、此次招錄只進行面試,不進行筆試。每位應聘人員現場回答主考官提出的3個問題,答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面試地點:本局辦公室(502室)。(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局黨組根據面試成績、考核結果(各占總分50%),并結合工作需要,研究確定人選。
(四)體檢
確定體檢對象后,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五)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參加面試、體檢須攜帶身份證。無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薪酬待遇
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清遠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招聘聘員報名表(請到市民宗局辦公室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