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張人社發(fā)〔2013〕55號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各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市人社局核準,并報請市人民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啟動2013年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2013年市直15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3名。具體的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等詳見《張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張家界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zjj.gov.cn/);
張家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zjjrs.gov.cn/)。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2日至1995年9月12日期間出生,招聘單位報考職位要求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須持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證書,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專業(yè)審查參照《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與職位所提出工作性質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3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報考的除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錄用、聘用時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而未滿期限的人員,均不得報名。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的方式,報名網站為張家界人事考試網(http://www.zjjks.com),報考資格審查地點為各招聘單位人事(教)科(各招聘單位地址、聯(lián)系人及電話號碼見附件2)。
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中午12:00。
報考資格審查及繳費時間: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下午5:30。
網上報名時,請報考人員登陸張家界人事考試網,打開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專欄→登錄網上報名平臺→認真仔細填報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數(shù)碼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8KB至25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網上打印《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共二份,報考人員和招聘單位各持一份,式樣見附件3)→報考人員憑打印的報名表到各招聘單位人事(教)科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合格的,現(xiàn)場繳納報名考務費(共100元)→報名成功。
對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區(qū)、市)級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經各招聘單位人事(教)科現(xiàn)場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填報某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職位要求,并對所報考單位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報考。一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即不得無故、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核和聘用資格,以免浪費考試資源。若對報考職位要求有疑問的,可咨詢各招聘單位人事(教)科。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時,報考人員須當場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須于2013年10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報考職位要求中,對資質資格有要求的,須攜帶對應的各類證書原件;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攜帶所在黨委或支部加蓋公章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要求工作經歷的,須攜帶原單位加蓋公章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并注明所從事工作崗位性質)。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1日下午5:30自行在張家界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招聘考試。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管理崗位主要測試公共管理基礎知識,專業(yè)技術崗位主要測試擬聘崗位專業(yè)知識,分值均為100分。
2、時間:201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3、地點:考試在張家界市區(qū)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崗位招聘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達不到1:3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公告。對于個別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設置筆試成績5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至2013年10月31日),筆試成績按政策規(guī)定按程序報相關部門核準后加分,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條件加分?忌栌2013年10月17日下午5:30前提供相關部門核準加分的原件(式樣見附件4),送市人社局事業(yè)管理科(市人社局辦公大樓703室)匯總,過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批準開考的職位,面試對象可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確定。對1:1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和考核對象。
面試分值為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管理崗位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專業(yè)技術崗位一般采取技能操作方式。對少數(shù)條件不成熟的,專業(yè)技術崗位面試也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教)科在面試前3日書面通知考生。
面試在市人社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教)科通知考生,面試試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全程封閉命題,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構人員從面試考官庫中隨機抽取,面試方案須報經市人社局審定同意后實施。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成績合成
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檢,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的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終審。報考資格終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體驗、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并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按該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遞補人員須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六、公示與聘用及聘后管理
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按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網站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附件5)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6),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黨委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張家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八、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744—8296957(市人社局事業(yè)管理科)
報名及考務咨詢電話:0744—8230135(市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⒈張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rar
⒋張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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