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廈委辦[2005]38號),我局所屬廈門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10日(現場報名雙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電子郵件報名受理時間截至2013年9月10日下午17:00,請于上述時間內主動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到。
報名地點:廈門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綜合部(湖濱南路86號之一3樓)
聯(lián)系人:劉菲玉、季方
聯(lián)系電話:0592-2237753、2236792
郵箱:zhbxmsme@126.com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廈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貼1張,另2張背書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
3、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材料;
電子郵件報名人員須將上述材料發(fā)送至招聘單位審核郵箱(zhbxmsme@126.com),并在9月2日—9月20日上班時間到現場報名地點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以便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四)廈門市經濟發(fā)展局將組織用人單位成立資格審核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提出意見報市經發(fā)局、市公務員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者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01崗位(上市與融資服務1),當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與擬聘用人數比例不超過5:1(含5:1)時,招聘單位可根據報考情況決定該崗位是否免筆試。其他情況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3、加分規(guī)定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從我市應征入伍且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合格線60分。
筆試成績將在廈門工業(yè)經濟網、廈門中小在線公告欄公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陸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等相關信息。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由市經發(fā)局統(tǒng)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3、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總分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40%、6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和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