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民政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2名。相關情況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海鹽縣戶籍,35周歲以下(即1980年2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善于溝通交流,服務意識好。
2.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編號 | 崗位 | 人數 | 崗位要求 |
1 | 96345話務員 | 1 | 會計算機操作,大專及以上學歷,五年以上工作經歷,會講普通話和海鹽方言。 |
2 | 婚姻登記員 | 1 | 會計算機操作,大專及以上學歷。 |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1.現場報名。有意者可攜帶相應的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詳見附件)一份以及一寸彩照2張,在2015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至海鹽縣民政局二樓辦公室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聯系電話:0573-86110183。
2.筆試、面試。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40%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考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己宿k法和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4.公示、聘用。體檢、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即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建立勞動關系,按國家規(guī)定及我縣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相應社保和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結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縣民政局辦公室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請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fā)現有虛假行為,一律取消資格,已經聘用的,終止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對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3.招聘工作中如出現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招考單位研究解決。
點擊下載
海鹽縣民政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