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教育培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教育培訓中心為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地點為杭州市區(qū)。主要承擔本系統(tǒng)干部及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等質量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教育培訓中心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2人。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教育培訓中心招聘崗位表》,附件1)
招聘條件中有關工作經歷的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與相關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并結合社保繳納記錄進行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0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9月30日-10月11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按要求選擇崗位報名。報考人員對網上注冊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2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已繳費人員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時間為10月25日,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
具體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財務專業(yè)知識》(會計崗位)、《綜合應用能力》(教育培訓管理崗位)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1月8日前后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實際參加全部科目筆試人數不足該比例的,全部入圍。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并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崗)以及用以證明工作經歷的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每位應聘者用時不超過15分鐘。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若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zlpx.com“通知公告”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bts.gov.cn“公開招聘”欄目);
3、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人事處):0571-85028266;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5786509。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教育培訓中心
2014年9月18日